警察抓人法院放人?香港终于有人向法官出手了

天龙工具admin2024-11-12 18:05:0211A+A-

过去五个月,香港黑人暴力严重侵蚀香港法治根基,香港社会稳定安全受到严重影响。香港警察承受着巨大压力,要在暴力前线维持社会秩序并表现出专业精神。不过,被捕的暴徒和煽动者却被香港法院从轻处罚。有香港市民直言,这种情况就像“警察抓人,法院却放人”。担心香港司法公正无法体现,香港民间团体近日发起“法庭监督”运动,表示将监督香港法官、裁判官,坚决挑战不合理判决。

视频截图

据香港《文汇报》5日报道,出于对公平正义无法体现的担忧,香港民间团体近日发起“法庭监督”行动,对香港法官、裁判官进行监督和问责。港媒称,司法正义没有得到伸张,“法庭监督”的出台恰逢其时、自然而然。

港媒指出,香港警方在暴力前线承受着巨大压力,维护香港社会治安。但令人遗憾的是,司法不公正现象依然存在。香港警方逮捕了2700多名暴徒。然而,这些暴徒不仅绝大多数被保释,而且极少数被判入狱。一些暴徒在保释后重返骚乱前线。正是因为缺乏正义,暴徒才如此肆无忌惮。私营部门发起的“法庭监视”运动恰逢其时。 “香港法官和裁判官现在是时候接受公众的合理监督了。”

发起“法庭监督”的民间团体表示,香港法院对不同冲突案件的裁决常常让市民感觉涉嫌双重标准。民间组织指出,早前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侮辱国旗的暴徒,仅被法院轻判200小时社区服务令;一名内地男子仅因在美国驻香港和澳门总领事馆门上喷洒文字而被指控刑事犯罪。他被指控犯有破坏罪,很快被判刑,不得保释,三天内被判处四个星期监禁。

此外,“香港解放军”秘书长黄之锋围堵警务处长,涉嫌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治安法官不仅准许他保释,还允许他离境前往台湾和德国。 ,美国唱衰香港,香港法院怎么能这样处理而不提出质疑呢?香港法官在保释问题上也很奇怪。 7月28日上环骚乱期间,17人被指控,但全部获准保释并获准出境。结果,两名被告人弃保潜逃。首席法官事后才紧急调整,并增加了禁止出境的保释条件。

《文汇报》称,正是因为违法的代价太轻,暴徒才如此肆无忌惮,香港的骚乱难以平息。此时,引入“法庭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正当选择。

港媒表示,“法庭监督”至少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求公开案件事实,让香港市民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有利于作出公正裁决;第二,要求主审法官姓名清晰,有助于提高审判的“透明度”;三是轻判、重判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

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庭监督”已成为世界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惯例。这种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防止量刑不准确、判决不公正。香港有必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大公众对香港司法体系的参与力度,为香港法治奠定坚实基础,用公正的司法判决让香港社会恢复安宁。

大公报:法院监督值得讨论

此前,《大公报》曾发表文章讨论“法院监督”问题。

任何权力都需要受到强有力的监督。香港法官实行终身制,司法独立转变为司法主导。法院对多起敏感政治案件的判决引发的争议日益增多,社会负面影响日益加大。司法公正受到广泛质疑。有鉴于此,香港迫切需要加强法院监督。

除了行政和立法部门的监督,以及法院的内部监督外,美国还通过美国律师协会对法官的评价制度、公众投诉制度、媒体评论等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 。香港民众在互联网上发起法庭监督运动,通过公开案情、审判结果、主审法官姓名等方式监督司法。这体现了国际上通行的公开审判精神,值得支持。

警察抓人法院放人?香港终于有人向法官出手了

香港现在有法官投诉制度,但处理投诉的是各级法院院长。这种做法是否有利于公众监督值得怀疑。

香港的特殊情况是,各级法院聘用大量外籍法官,且法官存在政治效忠问题。 《基本法》规定,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院长的任免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有人建议,备案制度应具有实质性,以加强中央对香港司法的监督,体现司法主权。这也是值得各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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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香港沙田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罗敏聪犯公开故意损坏、亵渎、践踏国旗罪,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这是暴力骚乱发生以来,香港法院首次对侮辱国旗的人定罪。刑罚之轻,让全国人民都受不了。

遗憾的是,这些重大是非问题在香港司法界似乎总是一片混乱。

回顾香港“反送中”风波以来的几个月,“警察抓人、法官放人”、“上午抓人下午放人”的戏码已司空见惯。据报道,7月31日,40多名被控参与上环暴力事件的嫌疑人在提审当天获准保释。 8月,三名非法囚禁甚至猥亵女性的暴徒全部获保释……从反对派议员郑松泰、谭文浩、许志峰等人,到“港独”头目黄之锋、周挺、林琅燕等,对于参与打砸抢烧的暴徒,能取保候审的,能取保候审的,不能取保候审的,从轻处罚。难怪有人感叹香港法官的立场是“对待港独分子和暴徒如春风般温暖,对待香港警察如寒风般寒冷”!

为什么这么矛盾呢?香港各级法院聘用大量外籍法官是一大症结。根据《基本法》,终审法院和最高法院院长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香港问题的来龙去脉,其他法官和司法人员可以根据需要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请。根据香港终审法院官网公布的信息,现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马道礼。 3名常任法官中有1名外籍法官,近20名非常任法官中只有2名中方法官。外籍法官涌入香港司法体系已是不争的事实。

同时,即使是本地人,大多数法律工作者也来自香港大学法律系或英国法学院。他们仍然接受英国式的普通法训练,普遍坚持与西方一致的法治理念和价值观。例如非法“占中”运动发起人戴耀廷是香港大学法律系教师。可以想象他对学生和社会产生的影响。

如果再深究的话,这其实就是当年港英政府留下的“后备”。 20世纪80年代,《中英联合声明》发表后,英国继续排斥华人法官,增加外国人数量。中英谈判期间,英方也多次强调“香港缺乏合格的法律人才,聘请前英国殖民政府的高级法官有利于社会稳定”。这种冠冕堂皇的说辞背后,是一个事实:直到1989年,港英政府允许香港本地学生学习法律,本地法律人才天然短缺。

逝去的已经过去,来临的还可以追寻。今天香港发生的种种怪事,一再提醒我们,香港的司法制度已经病入膏肓。迫切需要让真正有“中国心”的中国人更多参与香港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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